当爱已成往事,昔日情侣因经济纠葛对簿公堂,法官要如何在法的理性与情的感性中找到解决矛盾的最优解呢?近日,歙县人民法院王村法庭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主动作为、精准调解,既以法律厘清权责,又以温情守护和谐,以司法实招给出了纠纷实质化解的最优答案。
赵女士与钱先生是一对相恋多年的情侣。恋爱期间,二人感情甚笃,经济往来频繁。赵女士曾向钱先生出借数万元,双方亦在共同生活中购置了诸多价值较高的物品。然而,感情的发展不总是一帆风顺。过往的资金往来、共有物品在恋爱关系终止后成为矛盾导火索。双方就债务偿还、物品归属各执一词,矛盾不断激化。多次协商无果后,赵女士将钱先生诉至法院。
王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并非一桩简单的“欠债还钱”纠纷。这类婚恋关系破裂衍生的财产纠纷,背后往往交织着情感的伤痕与利益的纠葛。虽然案件事实清晰明确可依法判决,但是双方心结难解,简单处置恐一案结而多案生,势必违背司法实质解纷的初衷。
遵循调解优先的原则,承办法官“情、理、法”相融展开调处工作。针对赵女士,法官精准释明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明确其合法权益的法律边界,同时倾听其情绪诉求,疏导其内心不满;面对钱先生,法官耐心分析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债务问题,鼓励其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
多轮沟通中,法官反复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二人间的对立情绪逐渐平复,约定分期履行债务和当场交接物品。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司法温情与法律公正中得以化解。(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