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板越界

法官替村民讨回阳光权

□黄莺 本报通讯员 胡寒冰 吴蓉

版次:3  2026年04月09日

“法官,您快看看,我家屋顶全被光伏板盖死了,夏天热得像蒸笼,冬天连晒被子的地方都没有,雨天还怕漏水,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日前,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里,村民魏大爷手握生效判决书,满脸愁容,语气里满是无奈。一场因光伏板 “不请自来” 引发的阳光权纠纷,在执行干警的全力推动下,迎来圆满结局。

2025 年 7 月底,魏大爷外出办事归家,推开家门便被屋顶景象惊得怒火中烧 —— 自家屋顶上,赫然铺设了大片光伏板,将原本开阔的屋面遮得严严实实。“我从未签过任何同意安装的协议,他们怎么能私自装板?” 魏大爷当即找到光伏板安装方某能源公司,要求拆除却遭多次拒绝。从社区协调到私下沟通,几番周折均无结果,魏大爷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将某能源公司诉至繁昌区法院。

经审理,法院明确认定:该能源公司未经魏大爷许可,擅自安装光伏板,不仅侵犯了魏大爷对屋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更因持续遮挡阳光,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依法判决能源公司限期拆除光伏板,将屋顶恢复原状。

然而,判决生效后,能源公司却以 “拆除成本过高” 为由拖延履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执行干警首次电话沟通时,对方情绪抵触明显:“装板花了那么多成本,说拆就拆,这笔损失谁来承担?” 能源公司拒不履行的态度,让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繁昌区法院执行干警并未直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他们深知,“强制执行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秉持 “善意文明执行” 理念,执行干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沟通,用真情化解矛盾,用耐心解开心结。

站在魏大爷家屋顶,光伏板密密麻麻覆盖大半区域,阳光毫无落脚之处,连屋面的原有结构都被遮挡得难以查看。魏大爷指着光伏板说:“你们看,这屋顶原本是我的,现在连阳光都见不到,我就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屋顶,还我一片阳光。” 目睹实际情况,倾听老人近一年来的无奈与诉求,能源公司负责人陷入沉思,脸上露出愧疚之色。

执行干警抓住时机,现场释法说理:“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魏大爷的屋顶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你们未经许可安装光伏板,本身已构成侵权;主动履行判决,既遵守法律规定,又能避免矛盾升级。我们可以协助联系专业回收团队,尽量减少组件损失,帮你们降低经济成本。”

经过两次上门实地查看、两次面对面深度沟通,能源公司负责人态度彻底软化。“法官说得对,是我们法律意识淡薄,只顾经济效益忽略了群众合法权益。” 公司当场承诺立即安排拆除事宜,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拆除当日,专业施工团队早早进场作业,执行干警与能源公司人员全程监督。从有序卸板、拔除支架、整理线路,到同步做好屋顶防水补漏,每一个环节都严谨细致。

随着最后一块光伏板被卸下,久违的阳光毫无遮挡地洒落在屋顶,金色的光芒落在魏大爷脸上,驱散了他近一年的愁云。此次执行,不仅为魏大爷讨回了 “阳光权”,守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更以柔性执行的方式,让企业认识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实现了 “案结事了人和” 的良好效果,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