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慧)3月24日上午,太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组织100余名公职人员现场旁听,开展沉浸式廉洁警示教育,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此次旁听人员涵盖太湖县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以及县检察院、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税务局、徽商银行太湖支行等单位工作人员。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规范。公诉机关当庭指控,2017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现金等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并依法出示相关证据。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李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环节深刻忏悔自身行为,对给组织、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表示自责与悔恨。目前,该案将择期宣判。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庭审是最好的警示课。”太湖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组织庭审旁听,是创新警示教育形式、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沉浸式”体验,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直观认识腐败代价,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纪法教育,今后将以该案为警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下一步,太湖县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典型案例宣讲等警示教育活动,丰富教育形式、强化成果转化,为太湖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