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检察

斩断赃款转移链 守护群众钱袋子

版次:3  2026年01月07日

“以为只是帮人取钱就能赚快钱,没想到触犯了刑法,不仅赚的钱要退,还要坐牢……”近日,由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尘埃落定,孙某等4名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

2025年3月,一则“轻松赚高薪”的兼职信息让孙某动了心。“只需找人到指定地点收取现金,就能按比例拿到好处费……”虽有疑虑,但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孙某迅速拉拢3名好友,组建“取钱小队”。4人分工明确,孙某负责接收“上线”指令,幕后指挥;一人专职充当“取手”,对接取款;另外两人则作为“安保”在旁望风。他们根据“上线”指令,辗转多地,专门从刚遭遇电话诈骗的老年人手中取走现金,并第一时间将钱款转移给上游诈骗团伙。短短数日,4人便非法获利1.2万元。

“他们虽未直接实施诈骗,却打通了电信诈骗的‘最后一公里’,帮助诈骗团伙隐匿赃款,加剧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必须依法严惩。”案件移送歙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启动快速审查机制。经审查,孙某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公诉意见,对4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该案的依法办理,是歙县检察院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的一个缩影。2025年以来,该院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办案与普法结合”的工作理念,全力推进反诈工作。在办案环节,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联动,形成从侦查到审判的高效衔接机制,确保涉诈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在预防环节,聚焦老年人群体等易受骗重点对象,主动走进社区、乡村集市、村民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用真实案例揭露骗局并提供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共办理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34件,成功追赃挽损60余万元,组织各类反诈宣传活动20余场,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