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依责履行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从“一尾鱼”到“一条江”,生态赔偿推动水域系统保护治理。2025年12月4日,3万尾鱼苗跃入新安江中,鱼苗的购置资金部分来源于案件当事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现场还集中销毁被收缴禁用渔具,充分展示了打击非法捕捞的坚定决心。同时,该院深入践行“生态司法+修复治理”理念,刑事责任与公益损害责任一体追究,同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025年以来,共放流鱼苗53万尾,以生态赔偿助力新安江水域系统性治理。
从“一棵树”到“一片林”,府检联动守护“绿色活文物”。《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当年4月11日,该院与林业部门及代表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围绕古树名木保护召开“府检联动”磋商会,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着力构建“行政监管+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2025年,对全区37棵古树名木完成摸排梳理,依法制发检察建议4份,以法治力量守护“绿色活文物”。
从“一只鸟”到“一个链”,全链条保护筑牢生物多样性防线。“听了庭审才知道,这些鸟类受国家保护,抓不得也卖不得。”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方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傍霞鸟类基地公开庭审。方某某非法猎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相思鸟,当庭认罪认罚。2025年以来,该院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爱鸟周”等普法活动10余次,推动构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全链条保护机制,为区域生物多样性筑起坚实司法屏障。(张园园 金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