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法院

司法护航生态美

版次:2  2025年06月09日

本报讯(通讯员 余杉杉 记者 王原)6月6日,记者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安庆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职能作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巩固发展环境资源审判格局,一体推进专业化审判、系统化修复、协同化治理,为守护宜城绿水青山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24年,安庆市迎江区法院荣获“全国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系全省唯一。

推进专业化审判,提升办案质效。2020年始,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环资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随后迎江法院广圩法庭、望江法院高士法庭、潜山法院水吼法庭、太湖法院寺前法庭等基层人民法庭相继集中审理本县区环资案件,建成专业化环资审判体系,形成环资审判新格局。现又将长江干流安庆段生态保护,大别山、天柱山和沿江湖泊生态修复以及安庆、桐城历史文化名城等涵盖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案件都纳入司法保护范畴。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设立专门环资审判机构或环资审判团队12个,配备法官40名、审判辅助人员50名。2022年以来,安庆法院共审理环资案件763件,居全省前列。

推进系统化修复,提升保护效果。坚持保护优先,遵循恢复性司法要求,推行“审判+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将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的结果作为环资刑事案件重要的量刑情节,将修复治理作为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不断完善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替代执行方式,引导被告人进行环境资源修复。2022年以来,共判处生态赔偿、补偿金1252万元。市中院与迎江区法院合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采用“补种复绿”林木修复、“增殖放流”江河修复等多种方式,累计补种补植3000余株,放流鱼苗近800万尾,及时保护和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

推进协同化治理,提升治理效能。注重延伸审判效能,主动融入长江流域及长三角环境司法保护大局,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黄山、池州、宣城中院共签“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大黄山建设框架协议”,在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开展交流协作。与池州中院、江西九江中院、湖南岳阳中院、湖北黄石中院、武汉海事法院等4省5地法院共签“长江中下游环资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并发出倡议,奏响司法保护“长江之歌”。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与武汉海事法院、湖北黄冈中院等共建龙感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宿松法院与湖北黄梅县法院共签协作协议,共同加强环龙感湖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