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发力 精准施策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高见实效

版次:2  2025年06月09日

本报讯(通讯员 王天博)今年以来,安庆市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不断夯实平安安庆、法治安庆建设根基。全市以县级为重点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县级综治中心“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综治中心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76%。

场所设施全面规范。10个县(市、区)综治中心全面实现全称规范挂牌和场所设施升级投入使用。引导受理区设置引导台,统一登记来访群众事项,引导至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服务、信访接待、法律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窗口,分类受理群众诉求。多元化解区按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规范设置包括调解室、仲裁庭、速裁庭等功能室。指挥调度区依托综治视联网、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工作的指挥调度。结合实际设置法律服务、心理服务等其他功能区。乡级综治中心突出“实体运转、实战运行”,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与司法所、一站式矛调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法学会服务站点等共建共用功能室,形成独立、集约、扁平化办公模式。

部门入驻多方协同。全市县级综治中心统一由党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已实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人社局等单位共132人常驻,推动民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58人轮驻,实现岗位固定、联动协同,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同级综治中心主任,政法委员担任副主任,整合基层政法单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资源力量,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运行机制四联推进。实现各级综治中心立足政法职能,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市县乡村综治中心健全落实矛盾风险排查调处例会制度,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四调联动。县级综治中心推动职能部门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级办理、诉讼、法律监督“路线图”,依法将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导入相关程序,纠纷调解达成协议的依法制作调解书,申请司法确认,实现全程跟踪督办,形成工作闭环。

督办落实效果优先。县级综治中心均建立督办落实工作制度,创设“3+N+1”工作法,进一步强化交办督办工作,确保每起矛盾纠纷严格按照“路线图”及时有效依法办理。由本级相应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社会治安风险、重点群体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势分别开展分析研判。并由县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召集政法单位和信访、人社等涉及部门集中会商研判,现场交办督办,次月跟踪督促问效。相关会商研判结果形成月度报告后,通报涉事乡镇(街道)及部门(单位),督促指导依法办理,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完成社会治理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实现了横向联动各职能部门、纵向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线上流转功能。今年以来,全市线上流转调处矛盾纠纷6000余件,其中交办督办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