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出台《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司法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图为5月27日,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化懂与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桂华共同为区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 本报通讯员 黄诗童 王浩宇 摄
版次:2 2025年06月05日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出台《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司法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图为5月27日,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化懂与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桂华共同为区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 本报通讯员 黄诗童 王浩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