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场走访

助力化解批量知名商标侵权案件

版次:4  2024年12月11日

本报讯(通讯员 张可梦 记者 聂学剑)“感谢法院,现场帮助我们签下和解协议书,真是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一位店铺经营者长舒了一口气。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团队联合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的一批知名商标侵权案件在临沂商城大市场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10月底,某知名商标权利人向颍东法院起诉多家店铺,请求店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在拿到诉前调解案件后,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张莉娜法官发现该案件涉及被告多数为临沂商城大市场卫浴店铺,案件涉及30多家小微店铺,涉诉金额高达90余万元。张法官立即通过关联案件查询涉诉商标案件并联系其他地区法官了解同类案件办理情况,为提前介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在了解情况后,知产团队干警快速分工,并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联系当事人。部分经营者来院领取材料时愤怒地说:“为什么卖了产品会起诉,我们也是受害者,为什么要起诉我们不起诉生产者?满打满算我们也就卖了不足5件产品,就要我们赔偿30000元,一年到头我们都赚不到30000元!”

法官助理当即向经营者解释道:“权利人之所以起诉咱们,是因为有售卖的行为,从中获取的利润,权利人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经营者。但是咱们作为经营者不是最终的承担者,法律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法官一遍又一遍解释,经营者对商标侵权有了理解,当即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案件。

“我不是故意侵权的,售卖产品数量较少。我愿意出1000元赔偿款。” “1000元我们连起诉的成本都不够,和解一起案件最少要8000元。” 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调解陷入了僵局。

看着原本能够解决的案件再次进入僵局,张法官便立即联系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府院联动工作,共同协商化解批量案件纠纷。在接下来的调解过程中,张法官围绕什么是“商标”、为什么产生“侵权”等方面为经营者作了详细解答。张法官考虑到个体经营者竞争压力大,经营发展困难且主观侵权恶意较小,便与权利人耐心沟通,分析案件情况,最终权利人同意降低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这一系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