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琪)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灵活使用破产和解程序,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实现了债权人权益兑现与危困企业挽救的双赢。
全椒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加工、销售,主营业务是向某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供货。但随着连锁零售企业采购政策调整,该食品公司的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问题、债务纠纷等接踵而至。2024年5月,债权人向法院提交执行转破产清算申请,全椒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受理这一“执转破”案件。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昌青发现该食品公司已将主要资产厂房、土地抵押给某银行,破产债权总额共计1700余万元,其中有2笔1590余万元的优先债权。“如果资产清算拍卖后按债权顺位清偿,普通债权人、职工债权人基本零清偿,这极易引发社会矛盾。”揣着这样的担忧,李昌青多次找到该食品公司实际控股人常某、管理人、各方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
为使破产和解顺利推进,全椒法院迅速启动“府院联动”工作程序,与属地乡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破产联席会议,针对银行贷款转据风险评估进行了重点磋商,成功为该食品公司争取到延缓偿贷的宝贵喘息机会。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该食品公司与债权人达成了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在2年内分期全部清偿、银行贷款到期转据一年的和解方案。在近日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和解协议草案》以高票顺利通过,全椒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签订的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