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流 彭文雪)日前,经债权人确认,由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结的怀远某油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案件的债务人还款义务连续3期均按期如数履行,实现了债权人和债务人获得双赢的效果。
据悉,怀远某油脂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涉及的执行案件不能及时履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怀远法院民二庭在深入调查破产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中了解到,怀远某油脂有限公司从事米糠油加工、销售等业务,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但近期已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招募资金,故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不愿意进入破产清算,希望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给公司一次生存发展的机会。
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企业生存发展,在债权公告期满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债权人和债务人沟通协商,积极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促成怀远某油脂有限公司与债权人自行达成破产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同时,怀远法院积极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怀远某油脂有限公司已如期履行3期债务共12万元,确认剩余的债务此后每月28日前偿还2万元,直至本金偿清之日止。该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