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县社区矫正中心,现场见证了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解除社区矫正。
据悉,自该名未成年矫正对象踏入社区矫正的大门起,检察人员就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程密切关注其矫正进展,确保每一步都依法、规范、有效。在检察人员和矫正中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名未成年矫正对象逐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努力矫正不良习惯和行为模式,逐渐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矫正期限届满,经过全面评估,该未成年矫正对象被认定符合解除社区矫正的条件。
五河县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全程参与此次解矫宣告活动,检察官鼓励其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回归正常生活。本报通讯员 黄玉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