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变”法官力保申请人胜诉权益

□本报通讯员 郑琼 汪兵华

版次:6  2024年09月27日

8月29日至30日,祁门县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终本清仓”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围绕涉民生、小标的额欠款等案件,以高压攻势及灵活机动方式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应尽义务,保护申请人胜诉权益。

被执行人江某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法官多番调查发现其饲养有20多只羊,经协商申请人同意以羊抵扣部分欠款,共计4.8万元。8月30日一早,法院执行人员及村书记一行,在现场清点了羊的数量并协助对羊进行捆绑、装车。待羊运走后,承办人顾不上天气炎热,又和村书记一起继续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妻子谈话,希望双方能以实际解决矛盾为立足点,好好协商解决纠纷。经承办人设身处地分析,双方均表示愿意对剩余赔偿款再商谈。

祁门县某银行与被执行人胡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承办人在收案后立即着手对被执行人胡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多次电话督促其履行,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行动当日,在执行过程中胡某情绪极不稳定,承办人多次劝说但胡某还是态度恶劣且表示无钱归还,声称随便法院怎么处理。承办人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孩子即将大学毕业面临就业,执行法官便以此为突破口,向被执行人释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支付3660元,承诺剩余款项于9月底前支付。

某银行祁门支行与黄山某车业有限公司、祁门某担保公司、祁门某木业有限公司、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某银行祁门支行将债权转让给合肥某担保公司,法院裁定变更合肥某担保公司为申请执行人,并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公司名下的厂房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挂网拍卖。8月6日,该厂房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拍过程中被买受人以650万余元的价格竞得。案款到账后,法院第一时间将执行款打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中,并及时协助买受人成功取得了该厂房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8月30日,承办人实地查看了案涉土地和厂房,并确认交付情况。

此次“徽动执行+终本清仓”集中执行行动,祁门县法院共出动干警25人,拘传2人,查封楼房1套,以羊(19只)抵债4.8万元,过户土地2万平方米,自动履行1人,自动履行金额4.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6.69万元。祁门县法院将继续以“终本清仓”为抓手,解决一批“沉睡”的终本案件,保护申请人胜诉权益,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