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史迎迪)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延伸检察服务至“最后一公里”,近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在宁国市汪溪街道古林村村委会对胡某某非法狩猎案举行上门公开听证会,以“上门听证+释法说理”的方式,将普法宣传搬到群众家门口。
据悉,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夹子弓猎捕野生动物,后将捕获的野生动物存放于自家冰箱内准备售卖及食用。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胡某某作案时已83周岁,且一人独自生活,为了出售补贴家用及自己食用目的而非法狩猎,经综合评价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作出刑事处罚,故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归纳了案件焦点,充分阐述了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意见的法律依据及理由。听证员从案件事实、法理、情理等方面对该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胡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检察官从“法、理、情”三方面对胡某某开展法治教育,胡某某当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灵活开展上门听证,对于出行不便的当事人,把听证会搬到“家门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开展释法说理,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