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救助暖“她”心

版次:3  2024年09月23日

近日,歙县检察院、县妇联一行赴歙县北岸镇白杨村,上门为受侵害困难妇女潘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并送去慰问。潘某某于2023年3月因被告人方某某交通肇事造成颅脑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潘某某住院治疗3个多月,花费巨大,且出院后无法自理,生活陷入困境。而被告人方某某系农村困难人员,无能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歙县检察院在收到潘某某的申请后,立即开展司法救助核实工作,并最终决定给予潘某某司法救助金3万元。

同时,歙县检察院及时与县妇联对接,说明潘某某情况,与妇联一道积极协调落实对潘某某的残疾人补助、重点慰问关怀对象等救助政策,尽力帮助潘某某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生活。上门慰问时,潘某某虽然无法言语,但听着给予她的种种帮扶救助,她情不自禁地留下了泪水。

今年以来,歙县检察院已救助困难妇女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姚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