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凸显司法温度

版次:3  2024年07月11日

本报讯(通讯员 施远)近日,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经审查认定,2023年8月5日中午,在蚌埠市高新区某饭店一包间内,刘某甲与被害人刘某乙饮酒后发生矛盾,刘某甲用啤酒瓶砸至刘某乙头部两次,造成刘某乙头部受伤。后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刘某乙损伤程度被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其后,刘某甲主动赔偿被害人刘某乙,并取得刘某乙的谅解。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禹会区检察院对刘某甲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了刘某甲的陈述和侦查机关代表的意见后,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认为刘某甲与被害人是同村兄弟,关系较好,此次事件是因酒后冲动行事引起,且刘某甲认罪态度较好,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甲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意见。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听证员的耐心劝解,刘某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会遵纪守法,遇事冷静,不会再冲动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