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企航”打造“郎溪经验”

□吕进 赵雨薇

版次:4  2024年05月31日

近年来,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履职担当,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全力做好“法治护航人”。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其中1件启用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2个涉案企业3名涉案企业责任人依法不起诉。

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做到应用尽用

该院成立企业合规工作专班,对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对于筛查后发现符合合规适用条件的涉企案件,全部开展涉案企业社会调查,对于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合规办案程序,并逐案向省、市院汇报,争取上级院支持,确保应用尽用。

2022年,该院先行先试,对一污染环境企业采取“简式合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3年,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企业合规工作,对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采取“范式合规”办理,对湖北1家涉及侵犯著作权企业采取“简式合规”。

借助外力有效凝聚合规整改合力

依托“府检联动”,争取工作支持。该院在办理梅渚镇一企业污染环境案过程中,依托“府检联动”,主动走访当地政府部门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并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共同制订整改方案,验收整改成果,寻求专业化支撑。

坚持检察上下一体,联动办案。该院在办理新发镇一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过程中,结合该县尚未成立第三方机制委员会的实际情况,依托市院牵头出台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市院向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成立由税务、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人才组成的个案第三方监管组织,对涉案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管,并进行评估。

跨域协作延伸合规整改工作实效

2022年10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郎溪县十字工业园区一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纺织企业进行企业合规审查。2023年2月,郎溪县检察院依据《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接受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协助其对涉案企业进行走访、考察、评估,并签订《关于涉案企业合规协作配合工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固化、完善异地合作的有益经验,做好企业合规的后半段工作,探索异地合规合作的更多可能,共同促进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2023年8月,郎溪县检察院还与虹口区检察院、虹口区法院、十字工业园区共同印发《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创建指引》,并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以个案合规推动行业合规、地域合规。

“检护企航”,该院将不断丰富和拓展企业合规工作的“郎溪经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个案合规走向行业合规,形成协同履职保障发展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郎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