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休宁县公安局对全县弃置的一批伪劣烟花进行集中销毁。此次共销毁伪劣烟花爆竹500余件,有力震慑了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坏境。
本报通讯员 蔡延江 摄
版次:1 2024年04月26日
4月24日上午,休宁县公安局对全县弃置的一批伪劣烟花进行集中销毁。此次共销毁伪劣烟花爆竹500余件,有力震慑了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坏境。
本报通讯员 蔡延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