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讯(崔年 刘克永)“感谢法官对我的疑问逐一解释,让我们的纠纷得到彻底解决,我愿意把赔偿款主动履行……”近日,原本怒气冲冲扬言要把官司打到底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经过法官释法答疑,异口同声表示自己想通了,愿意服判息诉。这是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通过判后答疑,促使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6月26日,杨某某、朱某某在骑行电动车过程中发生碰撞,致杨某某受伤住院,后杨某某因出院的损失赔偿与朱某某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将其告上法庭。由于双方的赔偿争议较大,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对案件的材料进行细致梳理。经审查,杨某某出示的伤残鉴定书显示其虽住院但并未构成伤残,淮南市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表明杨某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朱某某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根据杨某某出示的各项费用清单,法官一一审查清算,结合该案具体案情,最终认定朱某某对杨某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另外70%的责任由杨某某自行承担,判决朱某某赔偿杨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4万余元。
宣判后,承办法官主动就案件情况耐心地向杨某某做答疑工作,阐明案件事实情况,并向朱某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承办法官的一番释法明理,朱某某表示理解。最终,朱某某向法官表示愿意赔偿并主动履行义务,纠纷就此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