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证书原已过期或还在申报审查中,却在网上宣称是“高新技术企业”……日前,铜陵市6家企业因失当行为被举报。企业负责人原以为要收到罚单,谁知等到的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免罚通知和上门指导规范服务。3月27日,其中一家企业为铜陵市铜官区市场监管局送去锦旗。
这几家企业被免罚,主要得益于3月1日起施行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也是铜陵市适用该规定办结的首批案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规定》,重点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免罚轻罚规定的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为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细化可操作的执法指引。
《规定》施行后不久,铜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几家企业在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认定过期和申报审查中)情况下,在各自官网“公司简介”中宣称是“高新技术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经查,被举报的几家企业确实存在失当行为,但均属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
铜官区市场监管局法规科负责人李春艳介绍,由于上述涉案企业发展规模都不小,且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综合审慎考虑并参照《规定》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铜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几家涉案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这是《规定》实施以来,我市首批适用‘轻违不罚’的不正当竞争案件。”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朱永飞告诉记者,“轻违不罚”不是简单的“不罚了之”,对几家企业的失当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对企业网站的企业简介、产品宣传等作全面排查指导,并创新宣讲方式,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宣讲《企业合规竞争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企业如何强化合规竞争意识上了一堂生动的培训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