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欢 实习生 刘文康 通讯员 陈思雨)因无力偿还房贷被银行起诉至法院,眼看住房不保,法院诉前调解倾力帮助当事人化解了这场危机。3月27日,记者从天长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诉前调解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陈某夫妇因购买房屋向该市某银行贷款22万元,约定贷款期限10年,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但张某夫妇却未按照约定进行还款,出现逾期。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将张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夫妇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0万余元,并行使房屋抵押权优先受偿。
考虑到住房是民生大事,对于这类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法院立案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将该案导入驻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了解到张某夫妇长期在外务工,近年来因疫情原因,收入减少,一时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并非恶意违约,便多次电话与双方沟通,鼓励双方在守法遵规的前提下互谅互让。一方面,调解员引导张某夫妇积极筹集资金,早日还清逾期欠款,避免房子拍卖、变卖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劝说银行体谅张某夫妇的难处,给予一定宽限期。最终,张某夫妇筹措到资金,一次性还清剩余房贷及利息,“保”住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