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法治之力 筑发展之基

——怀宁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侧记

版次:3  2022年12月20日

县委书记余学峰,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宏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上就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

矛盾纠纷当事人在百姓说事点握手言和

法治文化长廊

“大爷大娘,一定要小心骗子的花招,凡是冒充‘公检法’部门让你们转钱汇款,就是诈骗,可千万别上当!”连日来,气温骤降却没有挡住怀宁县洪铺镇金鸡村普法志愿者们的脚步,他们进村、入户,以唠家常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如今,通过持之以恒的普法宣传,村民的法治意识明显提升,自治、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村风民风焕然一新。”谈起金鸡村现在的情况,村支部书记张贵琴自豪地说。

金鸡村的变化只是怀宁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怀宁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群众自治实践,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于村民自治工作全过程,并注重将创建工作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相结合,丰富创建内容,助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截至目前,该县243个村(社区)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137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8个、市级74个、县级44个。今年又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目前已通过公示,并成功创建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获通报表彰。

□沈金凤 肖重强

强化领导 为乡村振兴添动力

为切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为乡村振兴打下良好的法治基础,怀宁县坚持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周密部署,精细组织。怀宁县坚持党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自觉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法治创建过程变成服务中心工作、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4月30日,经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怀宁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2021年-2023年)实施方案》。开展国家和省、市、县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同创工作,用三年时间(2021年-2023年)在全县完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

以点带面,逐步创建。怀宁县的村(社区)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以及干部群众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各村(社区)立足实际,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主动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心工作中找准法治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提档升级。同时,勇于开拓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创建活动,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把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下去。

突出成效,保障经费。各乡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不断增强法治创建活动的向心力和吸引力。同时,为提高各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达到国家、省、市和县级标准的,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村(社区)(以国家、省、市和县命名文件为准)给予资金补助:国家级8万元;省级6万元;市级4万元;县级2万元。

村规民约 “约”出法治文明新风

走进怀宁县月山镇复兴村除了美观舒适的农房、平坦通畅的道路、生机盎然的绿化,村里的围墙、休闲广场等处,都会见缝插针融入法治元素,村务管理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法治宣传画、各种政策宣传等应有尽有。

在复兴村村委会,《村民选举制度》《村委会职责规定》《村民会议制度》《村两委会联席议事制度》等张贴在会议室里,这些制度有效增强了村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避免村干部决策失误给集体造成损失,防止了村务管理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和村干部不公、不廉行为的发生。

“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村支书、村主任最管事儿。”村民李老汉说,“我们要选有能力、能管事的人。”复兴村在每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都严格执行选举法规和程序,通过公平、公正选举,选出“合民心、顺民意”,能够带领村民致富的人。

怀宁县在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中,做到县、乡、村、组、户“五级联动”,综合施策,融合共推,并结合村一级实际成立政策宣传小分队、纠纷调解小分队、治安维护小分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等群众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调解纠纷、维护治安、志愿服务等工作,实现乡村治理工作主体多元化。并根据村庄居住环境特点布局和农户数量划分成若干个责任网格,把村人居环境、治安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疫情人员往来排查等村民自治事务纳入网格化管理。同时,将民主与法治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落实诚信措施,培养村民的诚信意识。通过签定“一约三书”(村规民约,农户门前“三包”承诺书、社会负面清单承诺书、子女赡养义务协议书),建立村民诚信档案等措施,营造村庄整洁、民风淳朴、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有所减少,信访批次人数有所下降,社区矫正对象有所下降。截至2022年11月底,调解纠纷3778件,同比下9%;来县访640批1254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 45.3%,35.4%。2022年截至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221人,同比下降14%。

法治创建 一村一旗帜一标杆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不是静态的,不意味着评上了就是永远的。要使民主法治示范村成为真正的旗帜和标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就是要探索出适合本地区依法治村的具体形式。”怀宁县委书记余学峰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说。

为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质量,防止成为刻意打造的“温室盆景”“形象工程”,怀宁县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照懂法律、知政策、明事理、有威望的要求,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把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五老”人员、社工人员、致富能手、创业青年、网格信息员等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拓展培养范围,不断加大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覆盖城乡、群众认可的“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截至目前,全县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763人,已经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

另外,怀宁县在巩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基础上,利用当前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建设,积极融入法治元素,在建设美丽乡村中,抓住机遇,将传统文化与法治元素相结合,在美丽乡村风景中突显法治文化,打造一批普法长廊、法治文化墙等群众性法治文化精品阵地。同时,积极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园、广场或文化墙)、一个农家书屋(法治阅读空间)、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每年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次以上,村内有法治宣讲员队伍,利用村(居)委会乡村大舞台为平台,开展“法治进农村”“宪法进万家”等多种形式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今年,新增法治文化广场(园)60多个,法治文化宣传栏200多个,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次。

站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制高点,怀宁县乡村振兴的发展之路越来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