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防疫人员盗窃获刑

版次:1  2022年12月20日

本报讯(通讯员 张佳林 记者 聂学剑)12月14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冒充防疫人员查看安康码、盗窃他人银行卡资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杜某、王某犯盗窃罪,均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今年3、4月份,被告人王某、杜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制作了防疫志愿者袖章和吊牌,共同计议以冒充防疫人员查看安康码的名义,操作被害人手机注册支付宝并绑定银行卡,将被害人银行卡资金通过支付宝转移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4月2日,被告人以上述方式到阜阳市颍东区杨楼孜镇,先后盗窃被害人江某、杨某22230元。颍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依法处罚,被告人王某、杜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到案后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