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彭继友)12月1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我省入选的示范地区和项目数量并列全国第二,实现了数量增长、质量提升、位次前列。
据悉,合肥市、蚌埠市、南陵县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马鞍山市长江禁捕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芜湖市依法兑现公共政策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黄山市依法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中央依法治国办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去年8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确立了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