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地基” 夯实“梁柱”

宣城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见实效

□翟永俊 张梅 张明余

版次:3  2022年11月23日

全市司法所长业务培训

宣城市百姓评理说事点新闻发布会

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

宽敞明亮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开展司法所工作互学互查互评

法治宣传

个性化的调解室

方便完善的档案室

积极向上的司法干警

案结事了,当事人赠送锦旗

“标识标牌醒目、功能室设置合理、硬件配备齐全、制度整齐上墙、工作规范开展……”谈起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宣城市绩溪县家朋司法所所长郑亮明说,“以前群众来所里调解矛盾,有时候找不到地方,现在‘中国司法’几个字格外引人注意,群众也能在这里享受到专业的服务。”

如今,宣城市基层司法所不论是硬件建设,还是队伍建设,都取得了巨大进步,司法所整体面貌焕然一新,而这种质的飞跃得益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推动。据了解,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2020年宣城市全面启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三年来,该市在基层司法所组织体系、队伍建设、基础设施、职能发挥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吹响了宣城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集结号。

A

以“实”为落脚点

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基层稳,天下安。近年来,宣城市把司法所建设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

坚实组织领导,有序推动工作。根据省司法厅部署要求,结合宣城实际,出台《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市县两级司法局成立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联系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给每个所配备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并将司法所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2022年3月14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司法所工作互学互查活动的通知》,结合省级示范司法所复核工作,成立市互学互查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以市县两级15名业务骨干为成员,成立7支互学互查小组,开展了7轮交叉式检查,并分别于4月8日、5月5日发布两次整改通报,要求各地按要求按时间进行整改。

充实人员队伍,提升力量水平。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沟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力度,为司法所配备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不断壮大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队伍。市司法局政治部先后赴宣州区、广德市、宁国市、绩溪县、旌德县等地与政法、组织部门对接,帮忙解决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配备及充实基层工作人员等问题。5月23日~27日期间,分管领导又先后带队赴宣、宁、绩、旌等地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要求全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共443人,较三年行动前增长了47.67%,其中在编174人,辅助人员269人,有法律职业资格人数18人,大专以上学历(含进修)90%以上。副科级所长配备86人,占比88.66%,较三年行动前增长13.16%。将司法所长培训、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纳入政府培训规划,开展分级培训20余场次,参加培训5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宣城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硬件建设。定期深入联系点司法所实地走访查看,及时掌握司法所建设工作进度,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沟通,推动解决办公用房被占用、人员配备不足、资金配套不到位等实际问题。积极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对接,争取业务用房,通过置换、扩充、翻新等方式,全市司法所环境大为改观,各所的业务用房更加符合标准,为基层司法所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继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经费投入,全面改善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目前已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了电动车、电脑、照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并对原来配发的电脑和打印机、执法仪、警车等设备进行了更新。全面实施司法部发布的《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统一悬挂标识标牌,提升司法所识别度,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司法所均设有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心理咨询室)、安置帮教室、法治宣传室、法律援助室、档案资料室等功能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统一,实行“窗口式”“一站式”服务,服务项目齐全,服务流程规范。目前,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所均面积170.3平方米,较三年行动前增长45.5%,97个司法所外观标识均达到规范水平,保障车辆56辆,较三年行动前增长36.6%。

做实所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所务管理,指导司法所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纪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等规章制度,统一规整、公示上墙。基层台账清楚、信息准确,各项保密制度均执行到位。强化司法所人员日常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各类业务台账登记造册,真正做到司法所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定期召开所务会议,分析研判目标任务。建立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司法所的督查和考核,实行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包片包所,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对司法所作风建设、工作完成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听取司法所工作汇报,并对照目标任务、岗位职责等适时检查司法所工作日志,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务实工作作风,发挥职能作用。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职能作用。全市构建起市、县、乡(镇)、村(居)四级调解工作网络,以“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调解工作,历年调解成功率均超过98.8%,无因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必接必送”,安置帮教对象建档率100%,卷宗制作规范标准,衔接、安置、帮教等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同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范围,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部门责任上升为政府责任,全市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此外,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B以“精”为切入点 全力打造司法所特色化模板

机制创新是司法行政发展的重要助推器。宣城在基层司法所的建设方面,注重在提炼区域文化,发掘特色做法,融合品牌创新等方面做“文章”,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源。

提炼区域文化,站所建设个性化。在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指导各地司法所结合当地实际,挖掘本地特色传统文化元素,并采取适当形式将这些文化元素融入司法所建设中。旌德县版书司法所将其本地活字印刷相关元素体现到所内上墙制度上,制度文字均以活字印刷体呈现;郎溪县梅渚司法所将其当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跳五猖”中的典型元素——面具作为上墙制度中的水印;泾县黄村司法所将文房四宝相关元素作为装饰点缀办公区;绩溪县家朋司法所以竹编文化为主要元素建设“幽篁里”百姓评理说事点,区域文化的融入让该市司法所建设更具地方特色。

狠抓重点工作,业务开展多元化。旌德县根据本地社区矫正对象基数较小的情况,开展精准化社区矫正管理。各基层司法所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运用“人民调解+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到“早预警、早调处、早化解”,持续对本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定期上报,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针对宣城有部分乡镇与江浙毗邻,在县(市、区)司法局主导下,积极与江浙地区签订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社区矫正跨区协作等协议,实现三地司法所联通联动、互帮互助。

立足融合创新,品牌培树特色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整理挖掘绩溪“和”文化内涵,建设具有宣城特色的“和为贵”调解品牌。以一“和”品牌——“和为贵”为核心,二“和”文化——家和外顺、国泰民安为支撑,三“和”工作——和颜悦色,使其想“和”;心平气和,使其愿“和”;握手言和,使其真“和”为方法,四“和”目标——社会和谐、家庭和美、人人和顺、万物和鸣为方向。同时,打破调解品牌区域发展的局限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原则,发挥市级“和为贵”品牌的头雁效应,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一县一品”,形成“头雁领航 雁阵齐飞”的调解品牌矩阵,以“和衷共济”来凝大爱,以“和谐社区”来固根本,以“和美家庭”来传美德,以“和睦邻里”来促融洽,以“和气生财”来塑诚信,以“和乐共事”来聚民心,推动矛盾纠纷发生率、信访上行率、案件事故发生率的“三下降”,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社会文明程度的“四上升”,为宣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随着司法所在参与基层法治建设、调解矛盾纠纷方面作用的日益凸显,“请司法所同志再把把关”“有矛盾找司法所长”已经成为宣城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共识。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犹如源头活水,让乡村振兴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以“好”为着眼点 全力推进司法所高质量发展

C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肩头有了担子,工作有了目标,干事、创新的热情不断迸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一派新气象。11月18日,安徽省司法厅公示了全省2022年省示范所名单,宣城市共有35个司法所上榜,复核通过率83%,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36%。接下来,宣城市将继续做好党建引领,注重强基导向,找定位、强内核、增效能,高标准推进新时代基层司法所高质量发展,实现省级示范司法所达标率达50%以上。

注重党建引领,实现政治建设好。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性锻炼,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司法所风险点防范要求。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注重示范引领,实现业务建设好。整合系统资源,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和为贵”调解文化深入人心,加快特色化“百姓评理说事点” 建设,稳步提升调解工作质效,组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深化司法所“一所六站点”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有关工作,推进乡镇(街道)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协调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推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帮扶、跟踪帮教政策要求和工作措施得到落实等。深入发掘司法所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推进“一所一品牌”创建。

注重赋能提质,实现队伍建设好。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机制,力争司法所垂直管理比例达到100%,副科级建制比例达到95%,副科级所长配备比例达到90%。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多措并举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采取工作调动、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配备与司法所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适应基层法治建设要求,逐步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司法所工作一线。按照分级培训要求,分层分级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研讨交流和集中轮训,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队伍履职能力水平。

注重规范强基,实现保障能力建设好。围绕司法所“三大平台”定位,健全四大业务功能区设置,完善“两中心一委员会”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五站点”建设。深化司法所分类建设定级管理,按一类所、二类所、三类所,制定分类建设标准。加强经费投入,在司法所业务用房、车辆、办公设备、执法执勤设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积极推广应用省司法厅统一开发的基层(促进法治)工作信息化平台、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移动调解APP等应用,以信息化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逐步提升政务服务、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能力。

站在新的起点上,宣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雪峰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奋力建设现代化的新宣城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