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出得去”“管得住”

版次:8  2022年10月14日

“司法机关积极为我和企业提供便利,我也一定要言而有信,合法合规经营,努力回报大家的信任。”今年4月,五河县检察院通过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人性化”监管,避免让其经营的企业陷入困境。

该矫正对象系五河县某有限公司法人,因违法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间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五河县。今年4月下旬,因经营需要,公司需派人前往浙江签订业务合同,由于还在矫正期内,加之疫情影响,手续较繁琐,他和经营团队都很着急。

五河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积极与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对接,对其行为开展综合评估,认为其接受矫正以来能够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外出事由符合法定条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予以批准。4月23日至25日,合同顺利签订,为企业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进入5月份,企业外出需求增多,五河县检察院适时提出建议,要求对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微信、电话联络和手机平台定位等手段,加强信息化核查,确保“管得住”“放得出”“按时回”,努力推动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便捷制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其间,矫正对象又两次到浙江洽谈业务、结算账款,都做到按时往返,及时报备,企业经营得到了有效保证。(杨柳 张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