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不起诉背后的检察关怀

版次:8  2022年10月14日

一次相对不起诉决定,让一家民营企业避免陷入困境。该案当事人褚某某是怀远县一家民营医院的行政院长,10多年前,他在外地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医疗器械,未向对方索要购买发票。2017年,上级医疗主管部门在当地开展医疗设备备案检查验收,褚某某为应付检查动起了“歪脑筋”,以票面金额5%的价格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3份,票面金额共计13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涉事医院进行了立案侦查。

案件移交至怀远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阅卷宗后,没有一诉了之,而是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主动走访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并听取税务主管部门意见。据了解,涉案医院距离县城较远,为满足周边村民医疗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年来经营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为当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有益贡献,且本案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怀远县检察院深入调查研判企业的涉案情形、社会贡献度等因素,向经营管理人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涉事医院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企业合规承诺书》,并在检察院的督促下对医院财务及业务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经过公开听证,怀远县检察院依法对该医院及直接责任人褚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刘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