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能动履职 护航经济发展

版次:6  2022年10月14日

▲龙子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带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龙子湖区检察院召开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经商听证会

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持依法审慎、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助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近三年以来,共审查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民企负责人刑事案件23件27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人,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6件8人,不起诉7人。检察长走访民营企业20余次,接访民营企业负责人10人次。

坚持能动履职,推动对涉案企业负责人规范适用非羁押措施。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走访涉案企业,与企业股东面对面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案件影响等,依法建议公安机关改变强制羁押措施。

企业合规审查,促使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持续良性发展。在办理具体案件时,按照开展企业合规的有关规定,坚持“应适用尽适用”原则,认真审查,以检察建议、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督促涉案企业进行整改,消除犯罪造成的影响,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直播公开听证,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外出营商。2022年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4人10次合规外出营商,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公开听证等形式召开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经商听证会。

提升服务水平,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民企“绿色通道”。落实企业负责人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及时告知约见时间、地点,听取法治诉求。实行联络员工作制度,在多家企业设置“民营经济服务站”,指派检察人员作为服务站联络员,延伸检察服务触角,畅通民企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