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淮南市金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9月26日裁定受理淮南市永才糠粕油脂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9月30日指定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南市永才糠粕油脂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南市永才糠粕油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适用简化审理程序。淮南市永才糠粕油脂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淮南市永才糠粕油脂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嘉禾大厦七楼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闫正科13705547718、陈静雯1895546742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淮南市永才糠粕油脂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南市永才糠粕油脂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9时在淮南市潘集区法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