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务工不顾孩子可不行

版次:8  2022年08月31日

本报讯(通讯员 陈少林)“我愿意签署调解协议。”这是赵某在开庭时说的第一句话,8月3日,这场因抚养费产生纠纷的案件完美解决。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法庭法官郭强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一个小时,赵某当场履行了抚养费。

2018年,李某与赵某因感情不和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李某抚养,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婚生子年满十八周岁。然而离婚后,赵某就一直在外打工,对婚生子不管不问,一直没有给付抚养费。

郭强阅卷后认为,处理抚养费纠纷案件不仅仅是给出一份冷冰冰的判决书,更要修复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于是第一时间通过调解员联系了赵某。“就算再忙,在外打工再辛苦,也要关心照顾孩子呀,我也是做父亲的,孩子的成长需要我们的关心和关爱。”郭强在电话这头苦口婆心地劝解。赵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开庭时第一时间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