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抚养费 可因情势变化而增加

版次:4  2022年08月19日

编辑同志:5年前,我和沈某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我抚养,沈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近年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最初约定的抚养费已无法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我多次要求沈某增加抚养费,均被拒绝。请问变更已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有法律根据吗?我该怎么办?读者:徐敏霞 

徐敏霞读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有关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据此,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前夫增加抚养费,鉴于前夫屡次拒绝,现在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如果你前夫有负担能力,而原先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又确实不足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那么法官会判决适当增加抚养费的。

本期信箱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律师潘家永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