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家住潜山市某乡镇的五岁小娃方某怡的父母接到方某怡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时,对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援助律师连声道谢。
2020年2月25日14时左右,家住潜山市某乡镇的五岁小娃方某怡同母亲一起乘坐父亲驾驶的摩托车由东向西沿沪聂线正常行驶至沪聂线598公里800米时,与董某杰驾驶的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方某怡身体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潜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董某杰负全部责任。
方某怡因事故致右肱骨外科颈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遭受的经济损失一直未得到赔偿。因索赔未果,方某怡的父母向潜山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立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同时指派安徽安潜律师事务所钟东升律师承办本案。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当即为其代写了民事起诉状并提交了评估鉴定申请,要求对方某怡的伤残等级等进行鉴定。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最终鉴定其构成九级伤残。
拿到鉴定意见后,承办律师及时制订赔偿清单并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法院正式立案。在法庭主持和建议下,庭前调解达成协议,保险公司除之前垫付款6800多元外,另于2022年7月15日一次性赔偿方某怡赔偿金20万元。(余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