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江羽杉 实习生 许涵艺 查成)7月9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申请人李某和王某系未成年人小月(化名)的爷爷奶奶,小月的父母于2015年1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小月由父亲抚养,此后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2019年其父亲因病去世后,小月孤单一人,愈发思念母亲。2021年暑假期间,爷爷奶奶将小月送至母亲(即本案的被申请人吴某)处生活。然而,小月与吴某一起生活的一年时间里,却没有她想象的那样健康快乐。
在庭审中,申请人列举了相关证据,其中有公安出具的《情况说明》、接处警记录,社居委出具的《情况说明》,学校出具的《情况汇报》及医院的《出院小结》。从证据材料中可以看出,吴某作为母亲,在抚养照顾小月期间,不仅没有尽到监护人职责,还曾多次对小月实施家庭暴力,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另外,陆莉法官在庭外询问了小月的想法,小月明确表示了更希望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想法。为更有利于被监护人生活、学习和成长,肥西法院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吴某对小月的监护资格,并指定申请人李某、王某为小月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