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岚)“没想到我这个案件都9年多了,还能拿到赔偿款。”6月30日,定远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信访“骨头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舒某与李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依法判决李某赔偿舒某各项赔偿费用8万余元。李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舒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程序后,执行法官上门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常年在外,行踪不定。在穷尽执行措施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法院对其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并将李某移送该县公安局临控。舒某也因该案未执行到位,长期信访。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院长樊朝勇督办,和分管执行副院长坐镇一线,多次接待舒某,面对面了解其诉求,召开专题案件督办会议,安排执行人员持续查找线索,争取执行和解。
今年2月,法院从县公安机关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在合肥出现,立即组织执行干警火速赶往现场蹲守,但被执行人并未出现。随后,法院将案件移送该县公安局,商请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
6月25日,考虑到拒执罪对侄儿的影响,李某的叔叔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帮李某代为履行。法官将舒某和李某叔叔约到法院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舒某同意李某叔叔一次性支付6.5万元了解此案,余款及相应利息舒某放弃。至此,一起长达9年的信访积案,圆满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