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出台农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意见

版次:3  2022年07月13日

近日,亳州市印发《亳州市农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做好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进行规范。

《意见》指出,农业农村部门与检察机关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农产品食用安全、农资打假、渔业资源保护、农村违法建房等领域工作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调研、配合取证和互派干部、同堂培训、联合执法等衔接机制,做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行政执法权、检察权依法有效行使。

《意见》强调,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同步履行农业领域公益诉讼的相关职责过程中,应当加强部门联动,实现案件信息资源共享。双方应加大农业领域公益诉讼和农业行政执法监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会商研讨,通过联席会议、案件研讨等形式开展案件分析、风险评估等工作,共同提高办案质效。(陈乾宇 孙乐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