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宣告死亡 “复活”后的婚姻关系非自行恢复

版次:4  2022年07月01日

编辑同志:我丈夫陆某因失踪多年,被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后我和高某同居生活,但未领证。谁想,最近已“死亡”十多年的陆某回来了,并认为他和我的婚姻关系已经自行恢复,要我离开高某回到他的身边。请问陆某的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读者:徐方云 

徐方云读者:“亡者”归来后,婚姻关系并非必然自行恢复。《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这里的“再婚”包括再婚后又离婚和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情形。根据前述规定,陆某“复活”后应先行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然后才能恢复婚姻关系。鉴于你尚未再婚,所以你和陆某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但决定权在你手里。如果你不愿意,那你就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