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数额有限制 并非约定多少给付多少

版次:4  2022年06月28日

编辑同志:我于2018年入职某银行,2020年6月,银行安排我参加总行组织的金融理财师培训,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协议约定我经培训后,必须服务5年,培训费为2万元;若在服务期内离开的,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我在为银行服务2年后违约跳槽,银行要求我支付违约金4万元。请问,我该如数支付吗?读者:桂林霞 

桂林霞读者:你只需支付一部分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据此,你在服务期内违约跳槽,应当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最高额要受支付的培训费的限制,即你的违约金数额只能按2万元来确定。同时,违约金的支付数额要按服务年限予以折算。本案中,你的服务期为5年,培训费为2万元,分摊到每年为4000元。由于你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为3年,故只需支付1.2万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