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恩怨一朝解

版次:4  2022年06月21日

本报讯(通讯员 蒋克娟 记者 黄茵)“老陈啊,最近身体还好吧?”6月8日,这是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奚峰拜访一老者的问候。老人陈某某的故事还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在二十年前,申请执行人朱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因村中事务产生纠纷,被执行人陈某某失手伤了朱某某,后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某赔偿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医疗费等40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中止执行。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申请执行人朱某某于今年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考虑到该案年代久远,承办人开展下乡走访,了解当时相关情况,并约谈了被执行人陈某某,这才有了前面的一幕。

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常年患病,且为孤寡老人,系政府重点帮扶的五保户。申请执行人朱某某也是村里低保户,朱某某认为这个赔偿款已经拖了这么多年了,强烈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在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终结案件的执行,但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且为陈年积案,承办人与村委会多次沟通,根据村委会提供的线索联系了被执行人陈某某的亲戚,通过耐心劝导,其亲戚表示愿意代为给付2000元。承办人第一时间将该执行进展告知申请执行人朱某某。朱某某得知是其亲戚代偿,也表示愿意放弃部分余款,同意以当场支付2000元结案,并对法院表示感谢。

这起二十余年的纠纷终于化解,两当事人握手言和。承办人考虑到朱某某家庭生活困难,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