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员工举报偷税漏税 公司报复性解聘当属违法

版次:4  2022年06月21日

编辑同志:鉴于公司长期偷税漏税,我进行了匿名举报。税务机关查证属实后,公司补缴了17万余元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公司得知是我举报后,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为由将我解聘。请问公司之举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读者:刘微微 

刘微微读者:公司之举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你的举报行为,虽然使得公司补缴了17万余元应纳税款和滞纳金,但该行为却是正当的:一方面,应缴税款,是公司客观上必需的支出,而非损害;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本期信箱由江西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颜东岳、廖春梅、颜梅生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