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换)6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宿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依法对牛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据悉,2021年12月底,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学校周边的面皮经营单位进行抽检时发现,埇桥区2家面皮屋的2批次面皮含有硼酸。2022年1月6日,该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上述2家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确认涉案面皮系牛某等人生产,且对现场发现的面皮进行抽样送检后,检验结果显示仍含有硼酸。经过追查深挖,最终确定牛某等人使用的硼砂供货者系江苏人苏某某及其上线河南人程某某。3月1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赴河南省摸排锁定证据后集中收网,现场查扣硼砂250余公斤,黄原胶添加物1000余公斤。
经查,程某某生产无牌无证食品添加剂并向全国20多个省份销售,总涉案金额达6000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宿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硼酸为硼砂溶于水或与酸结合而成的产物,硼砂具有增加食物韧性、脆度及改善食物保水性及保鲜防腐等功能,具有一定毒性,对身体有害。一些不法商贩在制作面皮、米皮等食品时,违规添加硼砂,以达到延长保存期、增加产品韧性、口感爽滑有嚼头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