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率有限制 超出部分无效

版次:4  2022年06月16日

编辑同志:徐某3岁的孩子被诊断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建议做手术,但是手术费要十几万元。徐某和妻子都是上班族,每月领取固定的工资,一时无法拿出这么多钱。为了能够让孩子早日康复,徐某决定向陈某借钱。陈某答应借钱给他,但是利息要比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高出将近五倍。无奈之下,徐某只能答应陈某的要求。请问,陈某要求的借款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吗?读者:霍琳 

霍琳读者: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借款利率时是有限制的。本案中,陈某要求的借款利息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本案中,陈某与徐某订立的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利息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

本期信箱由江苏连云港岗埠法院李德志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