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合肥、芜湖市场监管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

版次:3  2022年06月16日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6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我省合肥市作为“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芜湖市作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

近年来,合肥市明职责,优化政府政策措施审查方式;谋创新,引入专项领域第三方评估;重协同,健全制度实施政策体系;强督导,促进工作质量提质增效,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和企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增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效强化,竞争倡导作用有效发挥,营商环境有效优化提升。芜湖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设立10亿元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8个县市区设立质量提升发展基金。制定《“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五年行动方案》,助推“芜湖智造”全产业链升级。实施“四个一”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增材制造产业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以3种典型模式多路径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79个服务站点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率先实现县区全覆盖。创新设立“芜湖质量沙龙”,累计举办116期,受众20900人次,全社会畅享积极的“芜湖质量”元素,质量强市建设深入人心。

根据《通报》,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优先选择合肥市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优先对芜湖市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