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监再获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优秀单位

版次:3  2022年05月27日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换)5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据合肥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2021年度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该局获评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单位,这也是该局连续六年蝉联此荣誉。

据介绍,2021年,合肥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全市56万户企业按照信用分类标准统一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种信用类别,按1%、15%、18%、20%的比例实施差异化抽取检查,落实差异化监管举措。据统计,全市共实施信用分类抽查任务1365批次,差异化抽取检查企业18842户,推动监管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衔接。

聚焦信用惠民便企,该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信用承诺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针对不同业务开展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等信用承诺工作。持续修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发展六项清单》,完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容缺受理事项,推行“边补齐材料、边受理审核”的“容缺受理”服务,最大限度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全年办理容缺审批3341件。

聚焦信用联合惩戒,该局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被“列异”“列严”等失信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在登记注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入。2021年全市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7800户次;协助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各类职务实行任职信息拦截(警示)213人次、执行股权冻结638户次、解除股权冻结613户次、司法协助强制划转股权20户次。

聚焦信用修复服务,该局持续开展“送信用进企业”系列活动,有效建立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主动为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全年通过信用修复撤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应行政处罚信息508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4165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830户次,助推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