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无法入住 民警调解促和谐

版次:4  2022年05月17日

本报讯(通讯员 夏全 记者 黄茵)5月4日,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赭山派出所了解到,家住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的居民叶某于去年7月在淘宝网购买了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的“法拍房”(房屋地处芜湖团结西路)一套,总价93万余元。鉴于该房屋内居住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一直无法入住。

经过调查,新疆某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房内有一90岁的老母亲,近几年不能腾空房屋”,老人系拍卖房主魏某平母亲刘某华,因在该房屋居住达40年之久,目前倚靠次女及长子等在芜湖的四位子女轮番照顾生活。原房主认为叶某如需老人腾房退让,应需提供现金10万元,以便家人租房使用,叶某表示只能支持1万元搬家费。

结合该纠纷的特定情况,赭山派出所本着“小事不出所,平安不出事,矛盾不移交,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精神,充分征求双方的意见,既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线上线下多轮调和,说服其放弃先行入住。经过连续多日的主动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叶某一次性付给当事人刘某华搬家补偿金3.8万元,原房主在5月底之前,连同老人、家具全部腾空。调解员还主动上门,向刘某华老人当面宣读《警民联调协议书》,子女逐一签字确认,4月28日,款项全部到位,双方握手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