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检察:

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电子烟专项检查

版次:2  2022年05月17日

本报讯(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孙梅)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5日,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校园周边电子烟专项检查。

检查组共对3所中小学周边的烟酒店、小卖部和超市等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为: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经营种类是否含有电子烟、是否严格按照新规依法经营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标语、不核实购买者身份证件等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下一步,长丰县检察院将通过多方联动、联合执法等途径,建立合力打击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电子烟机制。同时,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定期在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普法宣传,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