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在民法上,代理与代表是非常重要的概念,虽然两者只是一字之差,法律效果大不一样。在实践中,经常有人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视为代理行为,将两者混淆。请问两者有何区别?
读者:刘亚敏
刘亚敏读者:代理是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表,是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代理需要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专门的授权。代理人独立作出意思表示,但其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而代表人的行为就直接被视为主体自身的行为,不需要专门的授权,因为相关的法律或章程已经对代表人的职权作出了规定,如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进行登记。而代理人一般也不需要登记。另外,在无权代理和无权代表的情形下,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在无权代理的情形下,原则上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被代理人追认等例外情形下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而在无权代表的情形下,代表人的行为原则上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在相对人明知代表人无权代表等例外情形下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发生效力。
本期信箱由铜陵市中级法院法官黄冬松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