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补植复绿”

版次:6  2022年03月28日

本报讯(通讯员 陈乾宇 孙乐增)3月10日,亳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植树活动在蒙城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进行。

此次“补植复绿”植树活动,是蒙城县人民检察院落实生态损害赔偿修复监督职责的重要实践。植树活动购买的1500棵无絮白杨和海棠树树苗及种植、管护等费用,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三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支付的生态修复赔偿款,共计45000元,计划今年三月份全部栽种完毕。今年10月份,该县检察院还将对栽种树木的存活率及管理维护等工作进行验收和“回头看”,确保生态修复落地见效。

据了解,早在2021年10月,该县检察院在落实“检察长+林长”工作中,积极加强与县林业部门、县国营白杨林场沟通对接,探索设立了亳州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总体规划生态修复林地100亩,其中一期用地30亩,国营白杨林场表示将全力满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用地所需。该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用“补植复绿”替代其他生态环境或资源破坏类案件的“修复+补偿+弥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