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检察 “检”小案 “察”大民生

从出售珍鸟,到私捕游鱼;从“失信”澡票,到欲坠墙皮……

□本报记者 聂学剑 通讯员 苏鑫 付楠楠

版次:6  2022年03月28日

▶小区墙皮脱落引起检察官重视

▲公益诉讼听证会秩序井然

生态修复之增殖放流

从天上飞过的鸟儿,到河里游弋的鱼儿;从一张“失信”澡票,到一块欲坠的墙皮;从校园里的“水龙头”流出清水,到全区教育系统师生人身安全……阜阳市颍泉区密织服务群众的法律防护网,擦亮“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检察蓝”奔走在辖区角角落落,关注百姓头顶上、舌尖上和脚底下各个领域的安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奖项或多或少证明了一些成绩。3月10日,阜阳市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评选揭晓,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报送的4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从40个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颇受关注。

飞鸟和游鱼背后的生态修复补偿

“小案不小看”。不论他是谁,不管是什么事由,涉嫌违法犯罪的后果只要涉及公众重大利益,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都会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其目的就是达到从小切口入手,震慑教育一片。

2021年5月12日,接群众举报,阜阳市颍泉区海某经营鸟店长期出售珍稀鸟类。经林业部门突查,缴获鹦鹉9只,疑似云雀1只。检察机关当即介入履职监督,委托安徽师范大学野生动植物种及其产品鉴定中心对鸟类物种进行了鉴定,确定涉案的鸟类是9只绿颊锥尾鹦鹉和1只云雀,其中绿颊锥尾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1只野生动物云雀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并评估出该案的生态环境损害总价值为人民币45750元。8月12日,颍泉区检察院正式对海某立案;9月28日,就海某擅自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非法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提供平台和市场;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性的行为向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检察机关多次向案件当事人海某释理说法促其真诚悔过。在检察机关建议下,颍泉区法院就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组织检察机关与海某进行调解。海某全额支付野生动物生态损害赔偿金,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海某案件的办理,对提升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具有警示教育意义。

无独有偶。阜阳市天然水域面积宽广,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旺盛期,实行禁渔制度。然而,2019年5月17日,颍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巡航至沙颍河天然水域时,发现茨淮新河、泉河及沙颍河颍泉区水域岸畔多有长竹竿插入水中,竹竿上绑有捕捞网具。与此同时,检察干警还发现禁渔水域内有6艘行船,船上有人正在私放地笼进行捕捞作业。5月19日21时许,检察干警连夜持续走访监督,与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巡防队当场查获在老泉河捕鱼的张某某等人。检察干警对该禁渔期非法捕捞事件持续跟进监督,颍泉区农业农村局对张某某等三人分别作出处罚。

针对上述在巡航发现的“禁渔期”在禁渔水域非法捕捞的问题,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紧锣密鼓“咬定青山不放松”。2019年5月23日,向辖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加大全区渔业监督管理,有效开展禁渔宣传工作。颍泉区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安排加强禁渔工作,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禁渔工作任务。颍泉区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一抓到底。张某某等虽然均已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但张某某等使用电捕鱼工具在开放的水域电捕鱼对水生资源环境造成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案由区检察院移送至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某等三被告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补偿费用23100元。2019年12月11日上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等电捕鱼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进行了庭审直播。最终,张某某等赔偿23100元,费用全部有效用于了颍泉辖区内渔业资源的生态补偿与增殖放流。2020年4月1日,茨淮新河水域春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在颍泉区伍明镇茨淮新河大桥举行。在增殖放流现场,六辆满载鱼苗的卡车停在岸边,大家把一桶桶的鲢鱼、鳙鱼、青鱼、草鱼、鳊鱼投放到茨淮新河,鱼苗欢快地跃入水中,场面十分壮观。该案例被评选为2019年度安徽检察机关“美丽乡村检察行”十大典型,在全省推广。

一块跌落的墙皮引发检察建议千层浪

颍泉辖区部分居民小区长期存在楼体外墙墙皮脱落现象,那些小块块成为了悬在高空的“炸弹”。

2021年3月25日,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在前期大量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举办首例公益诉讼听证会。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市房屋管理局、颍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颍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代表参与听证,并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进行监督。根据公开听证查明的事实,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就楼体外墙墙皮脱落问题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2021 年 4 月 15 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在全市正式开展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市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章立规,长效管理,真正守护了百姓“头顶上”的安全,此案在当地产生了重大影响。

同年9月29日,辖区内消费者反映某浴池停业引发预付卡纠纷,上百名群众聚集围堵。对此,颍泉区检察院举办了阜阳市首例针对预付卡消费的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就辖区内存在经营企业利用预付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听取各方意见。根据听证会查明的事实,结合听证员意见,颍泉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预付卡专项检查,并积极建立依法查处违法发售商业预付卡行为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颍泉区院把关注关爱的目光聚焦到校园。阜阳市第十九中学抱龙校区一直未能接通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到相关反映后,颍泉区检察院多次派员对学校实地检查,拍样取证,深入了解导致不能供水的根本原因,从而厘清关系,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21年3月27日,学校正式接通供水,该中学校长致电感谢区检察院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督,推动解决了长期困扰该校的饮水难题。在此基础上,颍泉检察就校园师生安全用电、治安安全等问题,向区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了全区教育系统掀起一场教育安全大排查,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公益诉讼,颍泉区“检察蓝”一直在路上。据了解,该院党组坚持党建引领,开启“党建+公益诉讼”工作模式,细化23项“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举措,建立公益诉讼收集线索长效工作机制,用汗水把“检察品牌”擦得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