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叶红红)2月28日,受援人刘某在亲朋的陪同下将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 法律援助暖暖人心”的鲜红锦旗,送到了滁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诚挚的谢意。
当事人刘某是滁州市琅琊区人,经人介绍与包工头薛某认识。2020年初,刘某随薛某到陕西省西安市一处工地干活。2021年初,刘某同薛某之间进行结算,薛某应当支付工资57000元。然而,直到工程结束,刘某多次向薛某催要工资,薛某始终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刘某来到了滁州市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本着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考量,滁州市法援中心受理了刘某的申请,并将案件指派给安徽会峰律师事务所马高升律师承办。经查,薛某户籍地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工程所在地在陕西省西安市,管辖法院应当在淮安市或西安市。刘某提出希望在家乡的法院打官司,马高升律师多次同刘某解释法律规定,权衡利弊后,刘某采纳承办律师的建议,在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申请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薛某的全部银行账户信息、存款信息、房产信息等,并保全薛某57000元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这为后来刘某能讨到薪水奠定了基础。
1月24日,淮安市涟水县法院受理此案。案件审理期间,薛某拒不到庭。2月11日,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刘某的大部分诉讼请求。拿到裁判文书后,经过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薛某于2月23日付清欠薪57000元。从立案到成功拿到薪水共计30天,刘某非常高兴,特意定制了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