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陶晨 实习生 张天伊)近期,桐城市检察院在与人社部门日常联络工作过程中发现,桐城市某公司未支付27名该公司员工应得劳动报酬,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也未作出任何说明。桐城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建议桐城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后经多方努力,涉案公司筹措资金对被拖欠的工人工资进行发放。2月10日下午,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了工人工资支付现场发放仪式,桐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派员出席,27名劳动者如愿领到被拖欠已久的40余万元劳动报酬,脸上洋溢喜悦笑容。
据悉,桐城市检察院高度关注民生民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恶意欠薪问题,今年已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7件。